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,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,由各二级学院(部)联合安全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(部)、总务处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排查安排

1.排查时间:11月12日(星期三)上午8:30,请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人员,确保按时完成排查。

2.排查范围:覆盖本学院(部)所有学生宿舍

重点排查以下安全隐患:私拉乱接电线、违规敷设电路;违规使用电炉、大功率吹风机、热得快、电暖器、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及无生产厂家、无合格证、无安全标志的“三无”电器产品;存放酒精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;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堵塞;应急照明设施、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不全或损坏失效等情况。

3、问题处置: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须逐一建立台账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立即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隐患闭环管理,坚决杜绝安全风险。

二、复查及材料报送

11月12日至14日,请各二级学院(部)行政副院长(主任)、学工科长组织辅导员、学生干部,对本学院宿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,确保隐患彻底清零。并于11月17日下午14:00前,将附件1《消防安全日常巡查记录表》,分别报送至公寓管理中心和安全保卫处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  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: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,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,精心组织辅导员、学生干部开展全面排查,精准找准安全漏洞,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、不漏隐患。

2.狠抓落实,从严整改:各系部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细化工作举措,把排查整改工作做细做实。以此次专项排查为契机,进一步加大宿舍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力度,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;对违规违纪学生及时开展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
3.强化督查,压实责任:坚持对校园安全隐患“零容忍”,加大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。对排查不认真、整改不彻底、敷衍应付的二级学院(部),将严格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追究相关责任,并进行通报批评。

4.规范管理,健全长效机制:学生宿舍安全事关学生切身利益,是建设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的基础性工作。各二级学院(部)要将宿舍安全检查纳入常态化工作,定期开展检查抽查,对违纪情况及时汇总、公布、处置,推动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经常化。

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照执行,切实筑牢学生宿舍安全防线,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 学生工作部(处)

     公寓管理中心

2025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