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的国防政策是由中国的国家利益、社会制度、对外政策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所决定的。维护国家利益,一是要始终把维护国家的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和安全放在第一位,把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、维护统一、反对分裂、作为国防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;二是要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提供一个和平稳定的内外环境。
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,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。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所选择的社会制度、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,不会产生对外侵略扩张的因素,因而也就不会制定扩张性的国防政策。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,不同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,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国家间的纠纷和争端,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。因此,中国不会对任何别的国家构成威胁,而只能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重要力量。另外,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,爱和平,重防御,求统一,促进民族团结,共御外侮,始终是中国国防观念的主题。中国的国防政策渊源于这种优良的历史文化传统。中国国防政策对国防的领导力量、国防的基本目标、国家军事战略方针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途径、防卫活动的指导原则、对外军事交往及合作的宗旨都作了明确规定。
一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的领导
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特别是对武装力量的领导,是进行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成功经验。国防,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,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,才能有效地保障国家的安全、政权的稳固和长治久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肯定了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,当然也包括党对国防的领导。根据宪法制定并于1997年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进一步明确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。这一原则对国防政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。它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,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。中国国防政策始终坚持这一原则,并将其融会于国防政策的全部内容之中。
二、确定正确的基本目标和职责
巩固国防,抵抗侵略,制止武装颠覆,保卫国家的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和安全,是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,也是中国宪法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主要职责。中国努力避免和制止战争,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。但是,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,国家必须具有用军事手段扞卫主权、统一、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能力。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,是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的需要。武装力量的组成和规模是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适应的。
中国国防政策的防御性与保卫国家利益的坚决性是相统一的。如果有谁敢于侵犯中国的主权,严重危害中国的安全,中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手段,给予坚决的回击。从根本上说,中国确定武装力量的规模,必须以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为依据。武装力量的规模不应低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,当然也不应超出这一需要。一个国家是否对世界和平构成威胁,主要不在于它的国力、军力是否强大,而在于它奉行什么样的内外政策。建设一个与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国防,一支与中国国家地位相称的强大的军队,无论出现什么突发事件,都能从容应付,立于不败之地。
三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
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,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,是中国国防建设一个长期的基本方针。国防现代化需要国家雄厚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,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。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这关系到国家发展与强盛的大局。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,军队要积极支持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。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、平战结合、军品优先、以民养军的方针。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,加强国防建设,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。
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,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带全局性的基本关系。正确处理这个关系,对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无疑具有深远意义。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础,国防建设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经济建设的发展。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,经济实力还不强,必须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。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,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。同时,加强国防建设也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,国防现代化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中,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经济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两头兼顾、协调发展的方针。
四、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
中国在战略上实行防御、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,坚持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我必犯人”。中国拥有少量核武器完全是出于自卫的需要。但这种防御不是消极的,防御中也有进攻。它是和平时期努力遏制战争与准备打赢自卫战争的有机统一,是战争时期战略上的防御与战役战斗上的积极攻势行动的有机统一。中国立足于用现有武装装备作战,继承和发扬用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敌人的优良传统;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,做好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准备。
五、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
中国的社会制度、对外政策、历史传统和自然地理等国情,决定了中国必须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。独立自主,就是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保障国家的安全。事实证明,依赖别国,就有可能受制于人,招致国家利益受损。中国独立自主的国防政策要求:坚持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,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;坚持从国情出发,独立自主地进行决策和制定战略;坚持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国防工业和国防科技体系,发展武器装备;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,独立地处理一切对外军事事务。
六、实行军民结合,全民自卫
在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中,要继承和发扬人民战争的优良传统,坚决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,坚持军民结合、全民自卫的原则。在武装力量建设方面,重视民兵和预备役的建设,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。在国防斗争中,发挥民兵和广大群众的威力,在边防、海防前线建立起军、警、民结合的联防体系,并重视发挥民兵在平时打击犯罪分子、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作用。加强全民的国防教育,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,健全国防动员机制,以保证一旦发生战争,能够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全民自卫。国防工业和科技的发展,实行军民结合、平战结合的原则。在经济发展规划、工业生产布局、大型工程施工、科技教育发展、交通邮电建设等方面都要做到军民结合,平战结合,实现寓国防人才于民,寓国防科技于民,寓国防物资于民,把国防事业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。
七、实现国防现代化
国防建设以现代化为中心,是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的。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要矛盾,是现代战争的客观需要同国防现代化、军队现代化水平还比较低的矛盾。只有坚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,不断提高国防现代化、军队现代化的水平,才能适应现代战争特别是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客观需要,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安全。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,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,走有中国特色的国防现代化发展道路。国防现代化有着丰富的内容,其中国防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是关键,武装力量特别是军队的现代化是重点。实现国防现代化,要求国防科学技术要走在发展的前列,不断提高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,为武装力量的现代化提供先进的物资技术基础。同时,要抓好国防人才、国防体制、国防动员、国防理论、国防法制等现代化建设,全面提高国家的综合国防力量。
八、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
在新的历史时期,中国军队努力加强质量建设,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,建设一支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化、现代化、正规化的人民军队。控制数量,提高质量,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方针。中国军队实行科技强军战略,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、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;按照现代战争的特点,努力提高武器装备现代化的水平,改革和完善军队的体制编制,改进部队的训练和院校教育的内容与方法。